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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日,國家衛(wèi)健委發(fā)布的《靜脈血液標(biāo)本采集指南》開始實施,其中對使用不同采血針時采血管采集順序有了新的規(guī)定,如圖所示:
注1:用于分子檢測的采血管宜置于肝素抗凝采血管前采集,避免可能的肝素污染引起PCR反應(yīng)受抑。 注2:用于微量元素檢測的采血管宜充分考慮前置采血管中添加劑是否含有所檢測的微量元素,必要時單獨采集; 不宜使用注射器采集。使用蝶翼針且僅采集檸檬酸鈉抗凝標(biāo)本時,宜棄去第一支采血管。被棄去的采血管用于預(yù)充采血組件的管路,無需完全充滿。 如使用注射器采血,血液從注射器轉(zhuǎn)注至真空采血管中的順序與真空采血系統(tǒng)的采集順序相同。不宜拔除真空采血管的膠塞,不宜對注射器針?biāo)ㄊ┘訅毫,由血液自行流入采血管,直到血流停止,以確 保正確的血液與添加劑比例,并減少溶血的發(fā)生。特殊情況只能從靜脈留置管中采血時,對于凝血功能檢測宜棄去最初的5 ml或6倍管腔體積的血液,對于其他檢測宜棄去最初的2倍管腔體積的血液。 |